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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关于规范组织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04-13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《关于有序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》(苏校防组〔2020〕41号)和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省市疫情防控和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,现就规范组织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顶岗实习对象及区域

1.顶岗实习对象。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是2020届毕业班已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、参加学校统一安排或经学校批准参加的自主实习的学生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优先安排已签订实习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到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、疫情防控必需、群众生活必需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顶岗实习。

2.顶岗实习区域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优先安排学生在居住地所在市范围内开展顶岗实习。不得安排学生前往省卫健委明确的需重点关注的省外地区实习,不得安排学生到疫情防控机制不健全或违反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的企业或岗位开展顶岗实习。

二、顶岗实习办理流程

1.学生本人书面申请(附件1)且监护人签字同意;学生取得“苏康码”绿码;二级学院同意学生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
2.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,经学校就业部门备案即可参加顶岗实习(附件2)。

三、顶岗实习学生管理及要求

1.加强管理,明确责任。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按照“学生自愿、家长(监护人)同意”的原则开展顶岗实习,不得安排个人暂无顶岗实习意愿或未经家长(监护人)同意的学生参加顶岗实习。顶岗实习须签订企业、学校、学生三方协议,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,未签订协议的不得上岗。未取得“苏康码”绿码的学生,不得参加顶岗实习。

2.做好服务,确保安全。各二级学院要继续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学校师生疫情防控范围,安排专人跟踪了解所有顶岗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情况。要将学生实习情况列为疫情防控“日报告”和“零报告”内容,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,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时间地点、工作生活环境、疫情防控措施。要与企业共同制定顶岗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、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。要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联络,协助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、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,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。要坚持错峰出行,在实习学生居住地与实习单位之间尽可能安排点对点交通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3.深化合作,共渡难关。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,深化校企合作,借恢复顶岗实习和企业复工复产缺少技术工人的契机,展示学校支持企业生产的诚意,合理组织毕业班学生参加顶岗实习,与企业同舟共济,共渡难关,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。

附件:

1. ×××(学生姓名)顶岗实习申请(范本)

2. ××××学院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统计表

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

二○二○年三月十四日

  • 附件【附件1-2.doc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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